“我同意该方案!”
“我也同意!”
3月10日,随着当事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协议,一起涉侨买卖合同纠纷案在那丽法庭获成功调解。钦南法院那丽法庭秉持“用心解忧,服务侨胞”宗旨,帮助侨胞有效化解纠纷,更巧用 “云上调解”模式,为身处外地的原告大幅减轻了诉讼负担。
被告陈某某是当地侨胞,在丽光华侨农场养殖活鸡。原告林某某是广东人,于2023年12月向被告购买了价值3万元的活鸡并支付了全款。然而约定期限过后,被告仅支付了价值22488.75元的活鸡,尚有价值7511.25元的活鸡未交付。原告多次催促,被告仍未交付剩余活鸡,也未退还货款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原告向钦南法院提起诉讼。
钦南法院那丽法庭受理了该案,承办法官深知涉侨胞纠纷无小事,始终将其放在心头,于是迅速展开工作,然而依据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,法官尝试多次拨打后,均未能联系到陈某某,为了加快案件处理进度,法官决定到陈某某的住址寻找其本人。在当地村委的协助下,终于在农场养殖舍见到了忙碌的陈某某。法官当场表明来意,将应诉材料递到陈某某手中,同时向他详细了解案件细节。
交谈中,陈某某满是无奈与疲惫,原来,受市场行情的影响,活鸡价格大幅下跌,同时,养殖技术方面遭遇瓶颈,鸡群疫病频发,导致养殖成本急剧攀升,亏损严重,实在无力按时履行与原告的合同约定。面对法官,陈某某诚恳地提出,希望原告能给予一定宽限期,好让他能通过转让部分养殖设备、向亲友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问题。
法官敏锐捕捉到陈某某解决问题的诚意,随后将他的实际困境如实告知原告,并从化解矛盾、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,提议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。原告得知实情后,也非常配合,表示愿意调解。考虑到原告人在外地,往返不便,为最大程度减轻其诉累,法官决定使用“云上调解”模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
当日上午,在法官的主持下,当事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 “面对面” 交流。法官引导原被告对整个案情重新进行梳理,并协商好还款金额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陈某某在月底前一次性退还原告7511.25元。
此次案件成功调解,不仅有效实现“解侨忧、安侨心”,还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钦南法院将进一步利用多元化解机制实质化解各类涉侨纠纷,不断为广大侨胞及各方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来源:钦南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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